1. 本制度之預收訂金僅作為貴金屬交易履約保證,非存款、非槓桿或期貨投資商品。
2. 貴金屬價格隨國際行情波動,若未於約定期間內完成交易,可能發生價差損失。
3. 客戶應妥善保管匯款憑證及交易紀錄,並務必確認交易對象為本公司指定帳戶。
4. 本制度之最終解釋、修改及終止權,屬炫麗鑫有限公司所有。
5. 若原匯款帳戶已停用或無法使用,客戶申請將預收訂金退回至其他帳戶者,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、原匯款憑證或交易紀錄及新收款帳戶資訊,並完成本公司要求的帳戶變更確認程序。客戶同意,本公司依據該申請退款後,即視為已完成清償義務,後續如有任何第三人爭議,本公司不再承擔相關責任。本公司於確認資料無誤後,將依程序辦理退款。
6. 因本制度所生爭議,雙方應先協商處理;協商未果,應依中華民國法律,並以炫麗鑫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